關於形式訓練說,是很多教育學初入門同學會容易搞混的典型「折口」之學,
在此,做一個簡單的整理:
首先,要先釐清,在唯實、啟蒙時代的科學家與哲學家們,只要是關於人的知識,
都可納入判定為真的範圍。質言之,不管是「理性」或是「經驗」,都是真的。
差別點就在於,是何者為先?為知識的來源?
所以,理性主義(Rationalism)認為知識的來源是「理性」;
經驗主義(Empiricism)認為知識的來源是「經驗」。
問題來啦!
Descartes理性的作動的「器官」是「大腦」,故當Descartes在說「形式」
(或曰我思,或曰理性)時,指的是實體可見的「大腦」這個器官,而這個器官
的作動方式就是「思考」,也因此有稱Descartes為「官能心理學」。
Descartes由解剖的實證來論證人明明有如此可供思考的器官,怎可捨之不用,
而盲從於他人或神學的灌輸,故曰:「我思,故我在」,即所有的知識能成立的
前提,必須是「來自」大腦這個器官的思考才能為真。
Locke提出的「心靈白板」說,眾所皆知。身為醫生的他,不認為人有先天知識,
主張知識須「來自」感官所能接受的範圍才為真。提出如此論點背景是當時充斥著
「神諭」「天啟」之說,主張知識先天,正是一些假借神的名義招搖撞騙者的慣用手法。
所以,知識必須「親眼所見」「親耳所聞」才能為真。
當人們透過外在的感官吸收知識後,這些知識會儲存到內在感官(大腦)形成「形式」,
此時,還必須經過「整理」,這些知識才能為我們所應用。這些應用的方法,也非先天,
須透過教育方可習得,這就是所謂的「形式訓練說」。
結論,
Descartes的「形式」是「先天具有的我思官能」
Locke的「形式」是「後天形成的外來知識樣態」
還有Kant的, 下篇再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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